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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大承担全省社区工作者继续教育任务
时间:2013年05月09日    作者:党政办公室    编辑:颜云燕

    党政办报道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我校下发《关于开展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决定依托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建立全省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对全省社区工作者进行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
     根据通知要求,参加岗位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全省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从事社区工作相关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三年内将对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普遍培训一次,其他社区工作者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到“十二五”末,全省社区工作者本科以上学历不低于15%,大专以上学历不低于60%,中专以上学历不低于90%;有2000名社区工作者获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到2020年,全省每个城市社区有2名至3名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
    岗位培训内容为社会工作学、社会保障学、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工作实务4门课程。培训方式采取面授、自学和远程教学相结合,采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进行。参加规定4门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的,可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和学历教育课程结业证书,作为社区工作站聘用社区工作者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参加岗位培训基础上,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参加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岗位培训所修4门课程的学分可替代相应课程的学分。
    为做好此次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学校与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进行多次沟通和协调,精心制订培训计划。学校要求各市电大分校、学院、工作站积极做好本地区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着力打造福建电大系统社区工作者培训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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