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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教学
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闽电大教〔2007〕25号
各电大分校、学院、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成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电校教【2007】11号)要求,我校决定成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本校及所属教学点组织实施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研讨、审定省级电大实践教学实施方案,指导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教学点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抽审;接受并审议学生提出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审议申请,接受学生复审申请。福建电大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电大教学管理处。
分校、开放教育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应成立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县级学院及工作站应成立实践教学指导小组并报上级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1、关于成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
二○○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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