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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央电大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
“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闽电大教【2008】58号
各电大分校:
现将中央电大“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你校,请根据文件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分校为单位,组织推荐一名候选人。候选人可从分校或所属工作站(教学点)的专职教师中产生。候选人评选条件及报送材料详见中央电大有关规定。
二、2008年7月20日前,分校将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省电大。其中中央电大要求报送的推荐材料(1)(2)和(3)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信箱:xf@fjou.edu.cn,邮件主题“教学创新奖候选人材料”。带有签名及加盖学校公章的第(1)、(4)、(5)及材料中涉及的实物,通过邮局报送省电大教学管理处教学与师资管理科。
省电大将按评选条件对省校各系及分校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并将通过初评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中央电大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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