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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秋季毕业论文工作有关通知
时间:2005年10月14日    作者:闽电大教[2005]99号    编辑:

关于2005年秋季毕业论文工作有关通知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
    为做好2005年秋季毕业论文答辩、终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论文终审材料
(一)根据《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闽电大教[2005]31号),本学期分校汇总上报终审论文的时间为2005年12月11日前。逾期上报终审论文的,论文待下一学期终审确认。论文终审不及格、重做的论文待下一学期重新上报终审。
(二)为保证论文成绩数据电子录入的准确性,各单位上报的“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增加毕业论文代码一栏,新表格式见附件1。各专业毕业论文代码由省电大考试中心下发。
(三)各分校上报论文终审材料时,应附“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报送清单”,格式见附件2。
(四)附件1、2应上教学管理处网页表格下载区下载。
二、关于本科导学点毕业论文答辩
由于各种原因,闽电大教[2005]72号文件有关“导学点申请学位的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省校通过双向视频系统进行”的要求暂缓实行。各导学点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仍按闽电大教[2005]31号文件执行。
各导学点应在分校的指导下成立有关组织机构和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必须配备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的答辩主持人。省校通过电子邮件向导学点公布全省电大已获资格证书的教师名单,各导学点可自行联系和聘请。如需聘请省校教师则应提前20天向省校教学处递交报告。
三、关于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档案管理
高职、成招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档案管理按“关于做好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闽电大教[2005]72号)有关要求执行。
对本通知若有疑问,可向省电大教学处教学与师资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591-87834147。

附件:
1、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2、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报送清单


                               二OO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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