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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届开放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年02月28日    作者:闽电大教【2006】7号    编辑:

关于2006届开放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闽电大教【2006】7号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

2006届开放教育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开始,各试点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闽电大教[2005]31号)、《关于做好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闽电大教[2005]72号)及各专业集中实践教学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为了做好本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进行部分调整和补充如下:
一、关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答辩申报等环节的管理。
省电大启用“福建电大实践教学网络管理平台”,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答辩申报等环节都将实行在线操作。2006年春季学期,各教学点在线填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的时间为开学第一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为开学第二周,各教学点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省电大拟在开学初召开“全省电大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双向视频培训会”,会议通知届时网上发布。
二、关于本、专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
鉴于各专业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要求不一,影响到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我校特制定《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要求》(附件),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
学位论文的写作行款格式如有特殊要求,应以中央电大和各联办大学的要求为准。
三、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一)专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采取抽样答辩形式,……抽样比例一般掌握在20%”,2006年起改为“专科生的毕业论文不要求答辩,但毕业设计需全部参加答辩”。
(二)本科导学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本科导学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仍按闽电大教[2005]31号文件执行,省校将选择个别单位进行双向视频系统答辩的试点。
各导学点应在分校的指导下成立有关组织机构和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必须配备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的答辩主持人。“福建电大实践教学网络管理平台”的“答辩主持人信息库”将提供全省电大已获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的教师信息,各导学点可自行联系和聘请。如需聘请省校教师则应提前20天向省校教学处递交报告。
四、毕业论文终审材料的上报
分校汇总上报终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执行(闽电大教[2005]31号附件9)。“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及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报送清单”使用2005年秋季版,可上教学管理处网页表格下载区下载。
本文件的第二、三(一)、四条要求同样适用于成招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附件: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行款格式要求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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