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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05年04月21日    作者:闽电大教[2005]31号    编辑:

关于印发《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
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规范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实践环节教学工作,提高实践环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我校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电校教[2004]32号)要求,结合试点工作以来实践教学实施情况,制定《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本文件从2005年秋季开始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向省电大教学管理处反映。
    省电大有关课程实践教学、集中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将依据本文件要求进行修订,拟在本学期末通过电子邮件下发,同时上传福建电大网站“电大在线”,请及时接收或下载。


附件: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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