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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5年春季形成性考核及社会实践成绩进行抽查的通知
时间:2005年07月08日    作者:闽电大教学[2005]3号    编辑:

关于对2005年春季形成性考核及社会
实践成绩进行抽查的通知
闽电大教学【2005】3号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
    为加强对形成性考核及社会实践成绩的管理,省电大决定对全省电大2005年春季形成性考核及社会实践成绩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开放教育学院、部分电大分校及工作站。
7月15日,省电大教学管理处将在网上发布抽查单位的名单。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7月18日至21日,省电大检查组到被抽查单位实地检查。
三、检查内容
依据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全面检查2005年春季学生形成性考核(含课程实践)及社会实践的完成及教师批改、成绩评定等情况。
四、其他
(一)被抽查单位应在7月17日前,将学生的形成性考核册、社会实践评定书、实践小结、光盘(法学专业的模拟法庭、计算机类的课程实验)等原始材料收齐备查,并积极配合省电大检查工作。
(二)省电大检查组将对下述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1、教务管理系统有成绩,但教学点未提供相应原始材料备查的,相应成绩按无效处理;
2、发现抄袭、代作、复制等非学生本人独立完成现象的,相应成绩按无效处理;
3、发现指导教师考核不严、评阅不认真、有意送分等不负责任情况的,给予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学生成绩、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4、对组织实施舞弊的、集体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肃处理,相应成绩无效。
5、除上述情况外,其它违反中央电大、省电大有关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理。
(三)对分校的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对所属工作站、教学点上报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社会实践成绩进行抽样审核,抽查量不得低于50%。分校可根据抽样审核结果,对相应成绩进行调整,并在数据上报省电大前,直接在分校版教务系统中处理。(若时间来不及,可书面报省电大教学管理处一并处理)
2、应分别对本学期形成性考核工作及社会实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31日前上报省电大教学管理处。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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