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市电大:
毕业证书是学生获取学历的证据,学生遗失后,不再补发。如学生提出申请,可出具毕业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证明书由国开出具。本学期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时间:4月6日-16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
1.毕业证明书办理名单汇总表
汇总表由经手人签字(须为手签字,不得打印),并加盖学籍主管部门公章。样表如下:

2.二寸蓝底照片两张
照片将贴于国家开放大学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和毕业证明书上,请务必提交标准二寸蓝底证件照,并裁切掉周围多余白边。照片背面标注该生姓名。
3.《国家开放大学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
学生本人填写的《国家开放大学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证件粘贴处仅需粘贴身份证正面的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快递到学籍科郑茜老师收。(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明德楼学籍科1202.)
二、电子材料
1.申请毕业证明书办理名单汇总表
汇总表以Excel格式提交,按证书编号升序排列。
2.二寸蓝底电子照片
①须与纸质照片同版。以JPG格式提交,以“证书编号+姓名”命名,“+”不用打在文件名中。例:51161520150673520张三。
②照片大小100KB以内,像素要求480*640,且宽度小于高度。
电子材料发送到学籍科分校群指定文件夹(文件夹名为:21春办理毕业证明书材料),主题标明“XX分校办理毕业证明书XX人”
学籍科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