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发挥“专家治校”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科学决策和过程监督,学校进行新一届教学委员会改选工作。
学校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拟定了本届教学委员选举办法,明确了教学委员会委员资格,通过自荐,产生18位侯选人,采用差额选举形式,于4月2日,由学校全体高级讲师和教研组长以上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投票选举,产生15位教学委员会委员。